先富论: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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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是[[ 邓小平]] 的名言。 | |||
'''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是邓小平的名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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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9日 (六) 10:53的版本
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是邓小平的名言。
来源
邓小平1985年10月23日会见美国时代公司组织的美国高级企业家代表团时说: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可以先富起来,带动和帮助其他地区、其他的人,逐步达到共同富裕。
邓小平1986年3月28日在会见新西兰总理朗伊时说:我们的政策是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以带动和帮助落后的地区,先进地区帮助落后地区是一个义务。
邓小平1986年8月19日-21日在天津听取汇报和进行视察的过程中说:我的一贯主张是,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大原则是共同富裕。一部分地区发展快一点,带动大部分地区,这是加速发展、达到共同富裕的捷径。
各方看法
先富带动后富这一伟大构想的提出,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以先富带动后富,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带动就业,扩大经济增长,从而使剩余的人也富起来,先富带动后富能让我们中华民族更快更好地建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
真相(慎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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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富带动后富,即所谓“涓滴经济学”,意图通过社会的再分配和扩大就业岗位从而带动后富的方法,只能使先富的越来越富。在这里不做过多的阐述,有意者可查阅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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