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責椅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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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責椅子從16世紀後半葉起,以英國為中心擴散至歐洲全境的水刑用器具。主要用於城鎮中罪行較輕的罪犯。當時的城鎮管理者被要求設置水責椅子,沒有設置的城鎮將受到處罰。
特點[編輯 | 編輯原始碼]
- 地區:歐洲
- 年代:16~19世紀
- 拘束度:⭐⭐
方法[編輯 | 編輯原始碼]
巨大的翹板或是天秤的一端安裝著椅子的器具。使用的方法是將椅子的一端伸向河或者池塘水面的上方,把受刑者綁在椅子上。然後,根據審判規定的次數把受刑者反覆浸入水中。受刑者主要是被稱為「長舌婦」的罵街女性、罪行較輕的罪犯、不肯勞動的懶惰者等。並不是致命的刑罰,多用於懲戒和清醒受刑者的頭腦。雖然現代社會肯定是沒有使用水責椅子的機會的,但是我們可以想像,考慮到當時使用的季節和行刑人態度的話,水責也是有可能導致死亡的。順便提一下,眾多的仿製品中,有史料記載最後使用的水責椅子被稱作「ducking stool「 ,現存於英國的萊姆斯特(Leominster)修道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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