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朗索瓦·馬利·阿魯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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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資料 | |
| 姓名 | 弗朗索瓦·馬利·阿魯埃 (François-Marie Arouet) |
|---|---|
| 別號 | 伏爾泰 (Voltaire) |
| 發色 | 銀 |
| 瞳色 | 灰 |
| 年齡 | 83歲 |
| 生日 | 1694年11月21日 |
| 血型 | 未知型 |
| 萌點 | 嘴臭 |
| 出身地區 | 巴黎 |
| 個人狀態 | 已故 |
| 忌日 | 1778年5月30日 |
| 親屬或相關人 | |
| 崇拜:孔子 宿敵:盧梭 | |
弗朗索瓦·馬利·阿魯埃(François-Marie Arouet),筆名伏爾泰(Voltaire),生於1694年11月21日,卒於1778年5月30日。是法國著名的思想家兼「印在歐前」理論的時空錯位支持證據[1]。被稱為「法蘭西思想之父」。他不僅在哲學上有卓越成就,也以捍衛僅限於同袍白人的公民自由,特別是信仰自由和司法公正而聞名。
主張
編輯道德觀
編輯伏爾泰在英國哲學家約翰·洛克的思想中找到了一種與他積極功利主義理想完美契合的理論。約翰·洛克是自由主義的倡導者,他斷言社會契約並不廢除個人的自然權利。此外,經驗本身就是唯一的教誨,任何超越經驗的都只是假設,確定性的領域與有用性和可驗證性的領域相一致。
伏爾泰從這一理論中汲取了他道德觀的指導原則:人類的任務是掌握自己的命運,改善自身境況,並通過科學、工業、藝術以及良好的社會治理來保障和豐富生活。因此,如果沒有一項人人都能找到自身位置的約定俗成的制度,共同生活便無從談起。儘管正義通過各國的具體法律得以體現,但作為保障這一約定俗成制度的根本,正義卻是普世的。所有人都能夠理解這一理念,首先是因為所有人或多或少都是理性的存在,其次是因為所有人都能夠理解,對社會有益的事物也對每個人有益。對他們而言,美德,即「利益交換」,既受情感驅使,也受自身利益驅使。伏爾泰認為,道德的作用在於教導我們這些「警察」的原則,並使我們習慣於尊重它們。
然而,伏爾泰的寡頭政治和等級社會觀使他無法被明確地歸入民主自由主義哲學家之列。例如,他在《論民族風俗與精神》中寫道:「當我們談到四千年來主導中國憲法的智慧時,我們並非指民眾;在任何國家,民眾都只專注於體力勞動:一個民族的精神總是存在於少數人之中,正是這少數人使多數人運轉,從多數人那裡獲得滋養,並統治多數人。中華民族的這種精神無疑是地球上現存最古老的理性豐碑。」
人民觀
編輯伏爾泰對民眾的態度很矛盾。同時代的評論家對此的分析略有不同。
讓·古萊莫指出,伏爾泰雖然認為普通民眾迷信、狂熱、愚昧且落後,但他有時也會在《哲學書信》中將他們描繪成「人數最多、品德最高尚、因而也是最受尊敬的人群」。然而,這個群體僅限於工匠和商人,農民並不包含在內。讓·古萊莫認為,伏爾泰雖然承認進步可以部分源於人民的勞動,但伏爾泰依然認為,推動歷史發展的主要是知識生產。
羅蘭·莫蒂埃的觀點更為嚴厲。羅蘭·莫蒂埃認為,伏爾泰對民眾的態度是輕蔑、鄙夷,有時甚至是敵視的,認為民眾粗鄙無知、缺乏教養,且充滿迷信。這種無知及其滋生的狂熱本身就是進步的障礙。但由於民眾並非同質,伏爾泰對工人階級精英的期望高於對貧困且缺乏技能的勞動者的期望。對於後者,他認為,與其說是教育,不如說是思想觀念的緩慢而漸進的轉變,才能使人們擺脫宗教狂熱,從而獲得解放。
宗教觀
編輯伏爾泰對上帝的理解符合泛神論,接近喬爾丹諾·布魯諾、巴魯赫·斯賓諾莎的觀點。
儘管伏爾泰沒有使用「世俗主義」這個詞(這個詞是在一個世紀後才發明的),但他通過自己的著作和為維護不帶宗教色彩的正義所做的努力,成為了公民意識的倡導者之一,這種公民意識對所有宗教態度和形上學觀點(包括無神論)都保持著平等的態度。他將「世俗之人」(名為「公民」)的形象與「公民」進行對比,後者被視為所有人的文明朋友和公共利益的維護者,以此來強調彼此容忍的共同責任,同時拒絕宣揚任何特定的信仰。伏爾泰堅信,人們之所以能夠團結起來,共同努力創建一個和平、公平的社會,並非因為他們擁有共同的信仰,而是因為他們受到公民責任的約束。因此,伏爾泰構想了一種普遍的「公民道德」或「公民倫理」。
布萊茲·帕斯卡在其《思想錄》中質疑,認為在基督教之外,人與人之間不可能互相尊重(「港口約束船上的人;但我們在道德中又該如何找到這一點呢?」),伏爾泰對此回應得非常簡單:「所有民族都接受的一條格言是:『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雖然伏爾泰是神論者,但他堅決譴責那些在他看來貶低生命、自然以及社會和家庭關係的宗教。
言論觀
編輯從1723年的《亨利四世傳》開始,伏爾泰的所有作品都是反對狂熱主義和偏執的鬥爭。宣傳冊、小冊子,任何形式的宣傳品都成了動員歐洲富裕階層的工具。他運用反諷來激起眾怒。
所謂的「伏爾泰對言論自由的堅持」來自一句被錯誤地歸於他的名言:「我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事實上,這段引文完全是杜撰的(並未出現在伏爾泰的任何已出版作品中),其出處可追溯至1906年,是英國作家伊芙琳·霍爾在其著作《伏爾泰的朋友們》中的一段評論。霍爾當時認為自己是在總結伏爾泰對一位1758年出版、曾遭宗教和世俗當局譴責的作品作者的立場,她寫道:「『我不贊同你的觀點,但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這就是他現在的態度。」伊芙琳·霍爾笨拙地使用了引號,這被解讀為「將這句話歸於伏爾泰」。伊芙琳·霍爾所寫的案例涉及愛爾維修於1758年出版的《論精神》(De l'Esprit),這本書遭到世俗和宗教當局的譴責並被焚毀。以下是伏爾泰在《百科全書問答》(Questions sur l'Encyclopédie)中「人」一文中的一段話:
然而,伏爾泰一生中卻很少尊重他人的言論自由。他花費大量精力來破壞盧梭和拉美特里等人的事業。1765年耶穌會士被驅逐出境時,他公開表示歡欣鼓舞。
生物觀
編輯伏爾泰拒絕承認人類本質上優於其他動物物種。大約在 1761-1762 年,伏爾泰開始對素食主義及其辯護產生持續的興趣。
其他
編輯對於天主教,伏爾泰把天主教教宗比作「兩足禽獸」,傳教士是「文明惡棍」,天主教是「一些狡猾的人布置的一個最可恥的騙人羅網」。他號召「每個人都按照自己的方式與駭人聽聞的宗教狂熱作鬥爭,一些人咬住他的耳朵;另一些人踩住他的肚子,還有一些人從遠處痛罵他。」
注釋與外部連結
編輯- ↑ https://fr.wikipedia.org/wiki/Voltaire#%C3%80_propos_de 有關黑點:跟盧梭、盧梭朋友、一切非白人、一切非印度教教友激烈的鬥爭
- ↑ Original text: Ce corps qui s'appelait et qui s'appelle encore le saint empire romain n'était en aucune manière ni saint, ni romain, ni empire. In Essai sur l'histoire générale et sur les mœurs et l'esprit des nations, Chapter 70 (1756)
- ↑ https://going-medieval.com/2023/09/29/against-voltaire-or-the-shortest-possible-introduction-to-the-holy-roman-empire/
- 英語維基百科條目(現中文維基百科條目的內容翻譯源):https://en.wikipedia.org/wiki/Voltaire
- 法語維基百科條目(本條目的內容翻譯源):https://fr.wikipedia.org/wiki/Voltai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