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建华: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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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5年,东方海外濒临破产。
* 1985年,东方海外濒临破产。
* 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通过霍英东资助东方海外,使东方海外倾向北京。
* 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通过霍英东资助东方海外,使东方海外倾向北京。
* 1992年,被香港总督[[ 彭定康]] 任命为行政局非官守成员。
* 1992年,被香港总督彭定康任命为行政局非官守成员。
* 1996年12月11日,在由400人组成的推选委员会当中,击败[[ 杨铁梁]] [[ 吴光正]] [[ 李福善]] ,在香港特别行政区首届行政长官竞选中胜出。
* 1996年12月11日,在由400人组成的推选委员会当中,击败杨铁梁、吴光正、李福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首届行政长官竞选中胜出。
* 1996年12月16日,获国务院总理[[李鹏]]代表中央人民政府委任为香港特别行政区首任行政长官。早期推出多项长远计划,涵盖经济、教育、医疗、房屋、公务员体制等领域,但成效不明显,亦一举挑动各个阶层的不满。之后对政治改革采取保守及不积极态度,支持度进一步滑落。
* 1996年12月16日,获国务院总理[[李鹏]]代表中央人民政府委任为香港特别行政区首任行政长官。早期推出多项长远计划,涵盖经济、教育、医疗、房屋、公务员体制等领域,但成效不明显,亦一举挑动各个阶层的不满。之后对政治改革采取保守及不积极态度,支持度进一步滑落。
* 1997年,提出八万五建屋计划,计划每年兴建85000个房屋单位,之后亚洲金融风暴爆发,楼价急跌,但一直并无表明政策改变。
* 1997年,提出八万五建屋计划,计划每年兴建85000个房屋单位,之后亚洲金融风暴爆发,楼价急跌,但一直并无表明政策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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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8年,提出西九龙文娱艺术区计划,在施政报告中宣布在位于西九龙填海区临海地段兴建一系列世界级文化设施,这项计划遭到抵制。
* 1998年,提出西九龙文娱艺术区计划,在施政报告中宣布在位于西九龙填海区临海地段兴建一系列世界级文化设施,这项计划遭到抵制。
* 1998年,香港大学民意研究计划公布的民调显示董建华的民望以及政府支持度不断下滑。
* 1998年,香港大学民意研究计划公布的民调显示董建华的民望以及政府支持度不断下滑。
* 1999年1月,行政长官办公室高级特别助理[[ 路祥安]] ,会晤当时香港大学校长[[ 郑耀宗]] 传达不满民调的讯息,郑耀宗透过副校长[[ 黄绍伦]] 再向民意调查研究计划主任[[ 锺庭耀]] 施压,要求对方停止发表对特首施政不利的消息,否则会逐渐收紧民意研究计划的发展。此举乃严重干预了香港的学术自由,在基本法下可能已属违法。
* 1999年1月,行政长官办公室高级特别助理路祥安,会晤当时香港大学校长郑耀宗传达不满民调的讯息,郑耀宗透过副校长黄绍伦再向民意调查研究计划主任锺庭耀施压,要求对方停止发表对特首施政不利的消息,否则会逐渐收紧民意研究计划的发展。此举乃严重干预了香港的学术自由,在基本法下可能已属违法。
* 1999年1月,居屋短桩事件首次曝光。民主党在立法会提出对房屋署署长苗学礼和房委会主席王䓪鸣的不信任动议,在泛民主派、自由党、民建联(除行政会议成员的谭耀宗外)支持,港进联弃权。以39票赞成、9票反对、6票弃权、4人缺席投票下获得通过。王䓪鸣在议案表决前宣布辞职,但苗学礼则拒绝请辞,继续留任房屋署署长。王䓪鸣随后出任教育统筹委员会主席。这是香港主权移交以来首次有对官员的不信任动议被通过,一直被视为“保皇党”的民建联、自由党在事件中因为不同原因相继倒向泛民主派,加深了行政与立法之间的关系僵化。
* 1999年1月,居屋短桩事件首次曝光。民主党在立法会提出对房屋署署长苗学礼和房委会主席王䓪鸣的不信任动议,在泛民主派、自由党、民建联(除行政会议成员的谭耀宗外)支持,港进联弃权。以39票赞成、9票反对、6票弃权、4人缺席投票下获得通过。王䓪鸣在议案表决前宣布辞职,但苗学礼则拒绝请辞,继续留任房屋署署长。王䓪鸣随后出任教育统筹委员会主席。这是香港主权移交以来首次有对官员的不信任动议被通过,一直被视为“保皇党”的民建联、自由党在事件中因为不同原因相继倒向泛民主派,加深了行政与立法之间的关系僵化。
* 1999年1月29日,香港终审法院对吴嘉玲案的判决引起居港权争议。此次判决令香港人在中国内地所生的非婚生子女都享有居港权,包括私生子女在内。保安局局长[[ 叶刘淑仪]] 联同当时的律政司司长[[ 梁爱诗]] 到北京寻求人大释法。
* 1999年1月29日,香港终审法院对吴嘉玲案的判决引起居港权争议。此次判决令香港人在中国内地所生的非婚生子女都享有居港权,包括私生子女在内。保安局局长叶刘淑仪联同当时的律政司司长梁爱诗到北京寻求人大释法。
* 1999年6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 基本 法]]22 条和24条作出解释,规定只有香港人在内地所生的婚生子女才享有居港权,非婚生子女及出生时父或母仍未成为香港居民的则没有居港权,而使有权来香港的人数减至20万。香港大律师公会认为人大释法有损香港的法治及司法独立,许多律师佩戴黑纱,从终审法院游行到政府总部,抗议人大释法。
* 1999年6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基本 法22 条和24条作出解释,规定只有香港人在内地所生的婚生子女才享有居港权,非婚生子女及出生时父或母仍未成为香港居民的则没有居港权,而使有权来香港的人数减至20万。香港大律师公会认为人大释法有损香港的法治及司法独立,许多律师佩戴黑纱,从终审法院游行到政府总部,抗议人大释法。
* 1999年,着令[[ 孙明扬]] 暗中筹划解散市政局、区域市政局及其关连政府部门,并重组成日后的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和食物环境卫生署。然而在计划筹备的期间,孙明扬在一次宴会中醉酒,在记者面前漏了口风。之后因为分工问题及欠缺民意代表监管,使不少卫生、市政问题变得紊乱,更令三级民选议会制度瓦解。
* 1999年,着令孙明扬暗中筹划解散市政局、区域市政局及其关连政府部门,并重组成日后的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和食物环境卫生署。然而在计划筹备的期间,孙明扬在一次宴会中醉酒,在记者面前漏了口风。之后因为分工问题及欠缺民意代表监管,使不少卫生、市政问题变得紊乱,更令三级民选议会制度瓦解。
* 2000年,提出数码港计划,在未经公开招标的情况下,把钢线湾临海优质地皮免地价批与[[ 李泽楷]] 的盈科拓展,引起官商勾结的指控,当时各大地产商都强烈不满,指政府偏坦[[李嘉诚]]家族,数十名在商政界有一定地位的地产商人到政府总部与董建华会面表示抗议。事后数码港沦为地产项目,盈科则获得丰厚利润。
* 2000年,提出数码港计划,在未经公开招标的情况下,把钢线湾临海优质地皮免地价批与李泽楷的盈科拓展,引起官商勾结的指控,当时各大地产商都强烈不满,指政府偏坦[[李嘉诚]]家族,数十名在商政界有一定地位的地产商人到政府总部与董建华会面表示抗议。事后数码港沦为地产项目,盈科则获得丰厚利润。
* 2000年6月,被问及会否修订八万五目标时表示“八万五政策自1998年已未再提起,亦已经不再存在”,引来“不提及等同不存在”的笑话。
* 2000年6月,被问及会否修订八万五目标时表示“八万五政策自1998年已未再提起,亦已经不再存在”,引来“不提及等同不存在”的笑话。
* 2000年7月,锺庭耀在报章撰文公开港大民调风波事件,香港大学校务委员会成立独立调查小组查明事情属实,郑耀宗及黄绍伦并因此事辞职,路祥安则在董建华的力保下得以留任。董建华及特区政府的声誉因此受损。
* 2000年7月,锺庭耀在报章撰文公开港大民调风波事件,香港大学校务委员会成立独立调查小组查明事情属实,郑耀宗及黄绍伦并因此事辞职,路祥安则在董建华的力保下得以留任。董建华及特区政府的声誉因此受损。
* 2000年12月,推行强制性公积金,强制香港所有雇员成立投资基金,雇主及雇员每月需将百分之五薪金付托基金供款,在一般情况下雇员年满65岁退休方可取回供款。由于强积金管理费过高及欠缺透明度,雇员不能自由选择投资信托机构,雇主可以用强积金的雇主供款部分来抵销长期服务金或遣散费,这项计划遭到抵制。
* 2000年12月,推行强制性公积金,强制香港所有雇员成立投资基金,雇主及雇员每月需将百分之五薪金付托基金供款,在一般情况下雇员年满65岁退休方可取回供款。由于强积金管理费过高及欠缺透明度,雇员不能自由选择投资信托机构,雇主可以用强积金的雇主供款部分来抵销长期服务金或遣散费,这项计划遭到抵制。
* 2001年4月30日,由于无法说服董建华放弃推行高官问责制,政务司司长(原港英布政司)[[ 陈方安生]] 在被副总理[[ 钱其琛]] 召见问话后辞职。
* 2001年4月30日,由于无法说服董建华放弃推行高官问责制,政务司司长(原港英布政司)陈方安生在被副总理钱其琛召见问话后辞职。
* 2002年2月28日,在无对手的情况下自动当选成为第二任行政长官,宣布在7月1日开始,推行高官问责制,将所有原来由公务员体系政务主任出任的司长和局长职位改为由行政长官直接委任。政务司司长统领所有公务员的角色被削,由行政长官统揽大权,各问责政策局长直接向董建华负责。
* 2002年2月28日,在无对手的情况下自动当选成为第二任行政长官,宣布在7月1日开始,推行高官问责制,将所有原来由公务员体系政务主任出任的司长和局长职位改为由行政长官直接委任。政务司司长统领所有公务员的角色被削,由行政长官统揽大权,各问责政策局长直接向董建华负责。
* 2002年3月7日,获国务院总理[[ 朱镕基]] 代表中央人民政府委任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二任行政长官。中央人民政府推出咨询文件,建议履行基本法23条规定,立法禁止任何叛国罪、分裂国家行为、煽动叛乱罪、颠覆国家罪及窃取国家机密等涉及国家安全的罪行,引起市民自主权移交以来对政府的最大不满情绪。
* 2002年3月7日,获国务院总理朱镕基代表中央人民政府委任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二任行政长官。中央人民政府推出咨询文件,建议履行基本法23条规定,立法禁止任何叛国罪、分裂国家行为、煽动叛乱罪、颠覆国家罪及窃取国家机密等涉及国家安全的罪行,引起市民自主权移交以来对政府的最大不满情绪。
* 2002年3月,财政司司长[[ 梁锦松]] 发表任内首份财政预算案,当中建议公务员减薪,最高减4.75%,以纾缓政府赤字。
* 2002年3月,财政司司长梁锦松发表任内首份财政预算案,当中建议公务员减薪,最高减4.75%,以纾缓政府赤字。
* 2002年7月1日,自动连任,任期原于2007年6月30日届满。
* 2002年7月1日,自动连任,任期原于2007年6月30日届满。
* 2002年7月7日,65岁寿辰当天,数万名公务员上街示威,抗议立法减薪。
* 2002年7月7日,65岁寿辰当天,数万名公务员上街示威,抗议立法减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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