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富论: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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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立性存疑就好了,毕竟免责声明里已经写明了不保证内容的正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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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是邓小平的名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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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1985年10月23日会见美国时代公司组织的美国高级企业家代表团时说:'''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可以先富起来,带动和帮助其他地区、其他的人,逐步达到共同富裕'''。 | |||
邓小平1986年3月28日在会见新西兰总理朗伊时说:'''我们的政策是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以带动和帮助落后的地区''',先进地区帮助落后地区是一个义务。 | |||
邓小平1986年8月19日-21日在天津听取汇报和进行视察的过程中说:我的一贯主张是,'''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大原则是共同富裕。一部分地区发展快一点,带动大部分地区,这是加速发展、达到共同富裕的捷径。 | |||
== 真相 == | == 真相 == | ||
[[文件:truthofwealth.png|缩略图 | [[文件:truthofwealth.png|缩略图|先富带后富的真相]] | ||
事实上,先富带动后富所代表的“涓滴经济学”,意图用社会的再分配职能来达到共同富裕的说法{{黑幕|完全就是放屁}},在资本主义的中国根本无法实现,先富的那一批人因为有了资本,他们会利用资本进行再生产从而使自己越来越富,而社会的再分配能力弱小,更别说其中官僚腐败贪污的掺杂,先富的只会越来越富,带动后富的情况基本上不存在。 | |||
{{ 膜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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