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青
江青(1914年3月5日-1991年5月14日),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摄影师,女,原名李云鹤,生于山东诸城,193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在上海被捕脱离党组织。抗战爆发后,江青到达延安,后与毛泽东结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曾任全国电影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共中央宣传部电影处处长等职,在中共第九次、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1]
生平
1919年,跟母离家到诸城张家(康生家)。 [2]
1921年夏,上小学,改名李云鹤。
1926年,被学校开除,随母亲到天津同父异母姐姐家居住。天津闲居,天津英美烟草公司当童工3个月。开始爱上京剧。
1928年,济南投奔堂叔李子明。
1929年,在济南入山东实验剧院,学习戏剧表演。
1931年春,北平参加海鸥剧社,后回济南。
1933年2月俞启威介绍入党。4月俞启威被捕,下旬前往上海,失掉党组织关系。5月上海大夏大学做旁听生。7月晨更工学团工作,化名李鹤,店员识字班当教员,沪西郊区小学任代课教师。10月入团,成为“左翼教联”正式盟员,参加“左翼教联”的业余话剧团体。
1934年1月参加拓声剧社。1月到北平。6月回上海,小沙渡路女工夜校当教员,浦东女工夜校当教员,化名张淑贞。9月在上海曹家渡被国民党政府逮捕入狱。11月教联求保获释,临海休养2个月。
1935年3月回上海进入电影通业公司,并参加左翼剧联的业余剧人剧社的演出,改名蓝苹。6月上海演出话剧《娜拉》受到好评。
1937年6月,被联华影片公司解聘。7月中旬赴延安,马列学院学习。
1937年10月,恢复党籍,改名江青。中央党校12班学员。延安鲁迅文艺学院任教。参加演出话剧等文艺活动。
1938年8月任军委办公室档案秘书。
1947年3月随毛泽东转战陕北,任中央纵队直属队协理员。
1949年春随中央机关到北平。
1951年任中央宣传部文艺处副处长,文化部电影事业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央宣传部电影处处长,中央办公厅秘书委员会委员。
1964年任3届全国人大代表。
1966年5月后,江青任中央文革小组第一副组长、代理组长,中央军委文革小组顾问,人民解放军文化工作顾问。
1969年4月任中共9届中央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
1970年11月任中共中央组织宣传组副组长。
1984年5月4日保外就医。
1991年5月14日,江青在北京居住地服用
婚姻状态
第一任丈夫:费姓青年(一说:裴明伦),婚姻只维持了几个月。
第二任丈夫:俞启威(黄敬),时任青岛大学党小组的宣传部长。
第三任丈夫:唐纳,1936年,江青和当时兼任电通影片公司杂志编辑和导演的唐纳相恋并结婚(证婚人是沈钧儒),最后两人分道扬镳。
第四任丈夫:章泯。
第五任丈夫:毛泽东,1938年结婚。
评价
毛泽东1967年曾对江青说:“你这个江青,眼高手低,志大才疏,你眼里只有一个人。”1974年又写信:“不要多露面;不要批文件;不要由你组阁(当后台老板)。你积怨甚多,要团结多数。至嘱。人贵有自知之明。又及。[3]
党内最大的走资派邓小平说:“江青这个人坏透了,她本人是打着毛主席的旗帜干坏事的。但毛主席和江青已分居多年。”你最好说的是江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