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青
江青(1914年3月5日-1991年5月14日),無產階級革命家,政治家,攝影師,女,原名李雲鶴,生於山東諸城,1933年加入中國共產黨,曾在上海被捕脫離黨組織。抗戰爆發後,江青到達延安,後與毛澤東結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曾任全國電影指導委員會委員,中共中央宣傳部電影處處長等職,在中共第九次、第十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當選為中央政治局委員。[1]
生平
1919年,跟母離家到諸城張家(康生家)。 [2]
1921年夏,上小學,改名李雲鶴。
1926年,被學校開除,隨母親到天津同父異母姐姐家居住。天津閒居,天津英美菸草公司當童工3個月。開始愛上京劇。
1928年,濟南投奔堂叔李子明。
1929年,在濟南入山東實驗劇院,學習戲劇表演。
1931年春,北平參加海鷗劇社,後回濟南。
1933年2月俞啟威介紹入黨。4月俞啟威被捕,下旬前往上海,失掉黨組織關係。5月上海大夏大學做旁聽生。7月晨更工學團工作,化名李鶴,店員識字班當教員,滬西郊區小學任代課教師。10月入團,成為「左翼教聯」正式盟員,參加「左翼教聯」的業餘話劇團體。
1934年1月參加拓聲劇社。1月到北平。6月回上海,小沙渡路女工夜校當教員,浦東女工夜校當教員,化名張淑貞。9月在上海曹家渡被國民黨政府逮捕入獄。11月教聯求保獲釋,臨海休養2個月。
1935年3月回上海進入電影通業公司,並參加左翼劇聯的業餘劇人劇社的演出,改名藍苹。6月上海演出話劇《娜拉》受到好評。
1937年6月,被聯華影片公司解聘。7月中旬赴延安,馬列學院學習。
1937年10月,恢復黨籍,改名江青。中央黨校12班學員。延安魯迅文藝學院任教。參加演出話劇等文藝活動。
1938年8月任軍委辦公室檔案秘書。
1947年3月隨毛澤東轉戰陝北,任中央縱隊直屬隊協理員。
1949年春隨中央機關到北平。
1951年任中央宣傳部文藝處副處長,文化部電影事業指導委員會委員,中央宣傳部電影處處長,中央辦公廳秘書委員會委員。
1964年任3屆全國人大代表。
1966年5月後,江青任中央文革小組第一副組長、代理組長,中央軍委文革小組顧問,人民解放軍文化工作顧問。
1969年4月任中共9屆中央委員、中央政治局委員。
1970年11月任中共中央組織宣傳組副組長。
1984年5月4日保外就醫。
1991年5月14日,江青在北京居住地服用
婚姻狀態
第一任丈夫:費姓青年(一說:裴明倫),婚姻只維持了幾個月。 第二任丈夫:俞啟威(黃敬),時任青島大學黨小組的宣傳部長。 第三任丈夫:唐納,1936年,江青和當時兼任電通影片公司雜誌編輯和導演的唐納相戀並結婚(證婚人是沈鈞儒),最後兩人分道揚鑣。 第四任丈夫:章泯。 第五任丈夫:毛澤東,1938年結婚。
評價
毛澤東1967年曾對江青說:「你這個江青,眼高手低,志大才疏,你眼裡只有一個人。」1974年又寫信:「不要多露面;不要批文件;不要由你組閣(當後台老板)。你積怨甚多,要團結多數。至囑。人貴有自知之明。又及。[3] 黨內最大的走資派鄧小平說:「江青這個人壞透了,她本人是打著毛主席的旗幟幹壞事的。但毛主席和江青已分居多年。」你最好說的是江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