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相关法律」:修訂間差異

大小無變化 、​ 2021年8月9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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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122: 行 122: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ref>猥 是指以满足性刺激为目的,进行性交外的淫秽行为,此处妇女指14岁以上女性,儿童指14岁以下男女</ref>
<ref>猥 是指以满足性刺激为目的,进行性交外的淫秽行为,此处妇女指14岁以上女性,儿童指14岁以下男女</ref>


 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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