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骚扰: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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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 | {{刑法}}{{学术提示}} | ||
'''性骚扰([[wikipedia:Sexual Harassment|Sexual Harassment]])''',在世界各地的定义都不同,但通常多指以某种形式对一方进行和性有关的,使其不悦的行为。 | '''性骚扰([[wikipedia:Sexual Harassment|Sexual Harassment]])''',在世界各地的定义都不同,但通常多指以某种形式对一方进行和性有关的,使其不悦的行为。 | ||
[[文件:Euphoria-Manaka Nemu sekuhara.jpeg|缩略图|thumb|right|真中合欢帮男主撸]] | [[文件:Euphoria-Manaka Nemu sekuhara.jpeg|缩略图|thumb|right|真中合欢帮男主撸]] | ||
在 | 和'''性侵犯(Sexual Assault)'''做区分,性骚扰一般不算违反刑法所规定的重犯罪,但是基本落在判处多日拘留的轻罪。 | ||
该行为加害者现实其实经常以“指责受害者”的方式,用性骚扰敲诈勒索。 | |||
== 法律定义 == | == 法律定义 == | ||
*中国大陆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 | *中国大陆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违者可能会被给予行政处罚,触犯《刑法》时可以刑事追究。但此法没有对性骚扰作出明确界定。中国法官在一次民事判决中指出“劳动场所性骚扰行为”一般包含三方面 | ||
:一是此行为带性色彩; | :一是此行为带性色彩; | ||
:二是此行为对承受方而言是不受欢迎的,是有损于其人格和尊严的; | :二是此行为对承受方而言是不受欢迎的,是有损于其人格和尊严的; | ||
:三是这种行为可导致承受人在工作场所中产生一种胁迫、敌视、羞辱性的工作环境。 | :三是这种行为可导致承受人在工作场所中产生一种胁迫、敌视、羞辱性的工作环境。 | ||
*台湾地 | *台湾地区2009年修法规定: | ||
;性騷擾,係指性侵害犯罪以外,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 ;性騷擾,係指性侵害犯罪以外,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 ||
: 一、以該他人順服或拒絕該行為,作為其獲得、喪失或減損與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有關權益之條件。 | : 一、以該他人順服或拒絕該行為,作為其獲得、喪失或減損與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有關權益之條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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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猥亵一词的定义是'''行为人'''客观上满足自己性欲的性行为,性骚扰则是客观上违背'''对方'''的意志的性行为。 | 如果猥亵一词的定义是'''行为人'''客观上满足自己性欲的性行为,性骚扰则是客观上违背'''对方'''的意志的性行为。 | ||
===非礼=== | ===非礼=== | ||
| 第61行: | 第61行: | ||
:以色情的手段暗示或明示一方与自己进行性行为。 | :以色情的手段暗示或明示一方与自己进行性行为。 | ||
:性骚扰主要是一种行为,而色诱主要是一种表示。 | :性骚扰主要是一种行为,而色诱主要是一种表示。 | ||
{{性属性}} | {{性属性}} | ||